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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贷主旋律:明示贷款综合融资成本(含收费主体)
发布日期:2025-08-09 06:56:27 点击次数:164

7月中旬,「一只互金鹅」就写过一篇文章,提到近期开了很多会,有很多的通知、调研,有消费金融公司立即调整了业务——

金融相关的权益、生活服务类权益完全区分开。

超链接:关于现金贷「24%+权益」,两家机构的策略调整

还是那句话,跟钱相关的,如:提额、利息优惠、加速审批……

这些肯定要算进综合费率里面。

如果仔细观察会发现,马上消费金融的官网已经在7月18日更新了《马上消费金融业务定价、收费项目及服务内容公告》

逸骊生活服务:

(1)生活特权;

第三方机构运营的视频、音乐或音频分享平台以及其他类型的联合会员特权等。

(2)购物特权;

线上商城优惠券,当客户在指定商城购买指定商品时,可使用该优惠券抵扣相应金额的价款。

(3)赠送服务;

除前述服务内容外,如客户购买了逸骊生活服务的,马上消费可能会根据自身产品规划及客户购买的服务期限向客户赠送其他服务权益,具体服务权益类型、服务权益内容及服务权益使用规则以马上消费平台逸骊生活服务权益详情页面向客户展示的内容为准。

具体的收费模式有4种,你们直接看图吧,太复杂了:

截图来自马上消费金融官网

生活服务会员就和贷款无关

其实,最近几周,相关的调研、会议一直没有断过。

这不,又有声音说,上周又有一个会议,调研了7家平台具体收费详情。

哪7家:🐶、🐜、🦘、🐬、🐎、🔐、✉️

你们能看懂吧?

可以确定的是——关于互联网助贷的监管越来越清晰明了。

明示综合融资成本是主旋律。

虽然,监管早就提过明示贷款年化利率的问题。

2021年,人行就发布过通知——所有贷款产品均应明示年化利率。

所有从事贷款业务的机构,在网站、移动端应用程序、宣传海报等渠道进行营销时,应当以明显的方式向借款人展示年化利率,并在签订贷款合同时载明,也可根据需要同时展示日利率、月利率等信息,但不应比年化利率更明显。

从事贷款业务的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存款类金融机构、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小额贷款公司以及为贷款业务提供广告或展示平台的互联网平台等。

这几年市面上主流的贷款产品也确实有做到明示贷款年化利率。

但,最近这两年贷款+担保、+保险、+权益的助贷玩法太多。具体的息费收取标准,以及收费的主体……从市场反馈来看,存在一些不清晰的地方,这或许也是导致消费者投诉攀升的其中之一原因。

所以,监管最新要求的贷款综合融资成本必须明示。其实是需要平台明示贷款息费的:收费标准、年化利率、收费主体。

至于息费的内容,除了基础的贷款利率,还有分期利率、分期费用、担保费率、保险费率,以及其他的费用,这些都应该算作总的息费。

这里敲重点两个细节:收费主体、以及其他费用。

所以,比如,如果有其他会员权益的,什么主体收的费,应该向客户明示清楚。

上面提到的这7家平台,会是先试点改造的几家。

之后应该有统一的文件,全行业都需要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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